这里就是罗德岛。

《好家伙》里芦焱时光应该是双男主吧。


西北的时光何其意气风发,他叫老魁,天字第一号,茫茫大漠上说一不二。说是分庭抗礼,实际上看不惯高泊飞的时候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干掉他。少年意气,扬鞭策马,运筹帷幄,挥斥方遒,这片土地的乾坤在他的手中。


而此时芦焱(何思齐)在干什么呢?


一个满腹未知,连自己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一个穿着打补丁的长衫的穷书生,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教书,学生是三个泥孩子和一个傻子,教具是一个破旧的布球,可以同时射门和投篮。他手无缚鸡之力,命永远在别人手里,多次命悬一线。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见两个同志,却被残忍地告知不会有人给他任何安慰,他只有燃烧。


时光的世界确定而宏大,芦焱的世界却茫然而微小。有意思的是,到了后半部分,这两个主角的境遇却完全颠倒过来。


上海的芦焱一下子变得重要了起来,明确了起来,他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大了。最重要的种子在他的脑子里,最珍贵的资金在他的手上。五块钱能干什么一百块钱能干什么五十万能干什么。他要抢回哥哥的一生。


所以他顾不上睡觉和休息,顾不上卞融的心情,顾不上教小家识字。芦焱不再那个西北那么长的时间里都在怀疑和空洞中挣扎的何思齐了。他不必在慢得发慌的时间里去无比耐心地去从事那小小的教育,不必煞有介事地欺骗自己种子是真的,他有意义。


芦焱不是对小家没有心痛,他的反应和时光何其相似,骂芦之苇的无耻,吃惊于她的无知。但是他只能一遍遍带着歉意说,“等我有空,就教你识字。”


“等我有空”,然而他的时间太少了,他要和时间赛跑,去干更大更有意义的事。


而此时时光在干什么呢?他是屠先生多年经营的暗流世界的准继承者,他应该做的是拿涂陌的身份打通黑白两道,把他们的人从地下带到地上,然后进军政界。


何其无量的前途,何其宏伟的任务,时光要干的事情本来应该很多的,而他却在干什么呢?


他在送一个不相干女孩去南京。


这件荒唐的小事的代价很大。时光是一个哪怕听到别人对屠先生在言辞上稍有不敬便暴跳如雷的人,但他却说“十几年的忠诚,一星期的背叛。”


时光能说“背叛”这两个字太难了,这“一星期”太沉重了。


他是一辆在计算好的轨道高速前进的列车,他是一支在规定好的路径上满弓射出的箭,一点点离经叛道,要付出的是剥皮换骨的代价。


于是不计后果地破戒、“反水”、背叛,你以为他要干什么?


他只是要送一个不相干女孩去南京,去那早已被日本人屠杀了整整六个星期的城市里,寻找她不可能还活着的母亲。


怀疑与确定,宏伟与微小,两组概念在两个主角间交织互换,阴差阳错地成就了巧妙的篇章。


就像几年前“救猫救画”的论题,很难说出“大”与“小”的优劣,但是更打动我的,还是在西北大漠上孑然一身茫然弱小,却置生死于度外那么勇敢的何思齐;还是在上海翻天覆地、不惜代价,只为陪一个女孩去南京,只为做这么一件好事的时光。



评论(1)
热度(33)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青筝小黄鱼 | Powered by LOFTER